PE材料在100摄氏度时一般不会释放有毒物质,但长期高温使用可能影响其稳定性。聚乙烯PE是常见的食品级塑料,耐热温度通常在80-100摄氏度之间,短时间接触沸水不会产生毒性,但超过耐受温度或反复高温加热可能导致材料老化、释放微量低分子化合物。
PE材料分为高密度聚乙烯和低密度聚乙烯两种,高密度聚乙烯耐热性较好,可耐受100摄氏度短时加热,常用于食品包装和保鲜盒。低密度聚乙烯耐热性稍差,高温下可能出现变形或软化。日常使用中,PE保鲜膜、塑料袋等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油脂或长时间蒸煮,微波加热时须选择标注耐高温的PE制品。工业级PE材料可能含有塑化剂等添加剂,高温下迁移风险略高于食品级PE。
若PE制品出现明显变形、变色或异味,说明材料已发生降解,应停止使用。特殊情况下,回收料制作的劣质PE产品可能掺杂其他塑料,高温时存在释放有害物质的风险。选择食品接触级PE制品时,可查看底部三角回收符号中的数字1或2标识,这类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建议避免将PE容器长期用于盛装高温液体,煮沸液体可选用玻璃、陶瓷或不锈钢器皿。使用微波炉加热PE餐盒时,控制加热时间在3分钟以内,避免油性食物高温接触。新购PE餐具首次使用前可用中性洗涤剂清洗,定期检查是否有裂纹或雾化现象。存放时应远离明火和热源,勿用钢丝球等硬物刮擦表面以免破坏材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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