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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前性行为偏激心理动机,尽快走出这个爱情误区

发布时间:2021-06-28 14:45:37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根据性欲满足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核心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种是接吻、拥抱、爱抚等边缘性行为,三种是类型性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为属于第一类,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没有暴力强制性的法律保证,没有夫妻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发生纠纷和严重后果。在我国,婚前性行为被舆论、道德反对,不允许的,是一种性罪错。

大量的资料显示,婚前性行为的主动者大多是男性,但直接受害者是女性。这种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进行的,各有一定的心理动机。为了维护女性的利益,促进婚姻的和谐和社会的文明发展,本文仅分析了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和婚前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严重后果,指导女性在恋爱过程中理性地恋爱,尽快摆脱这种恋爱误区。根据近年来的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有很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角度总结为以下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90年代的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高水平、快节奏、多彩的时期,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恋爱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一些青年错误地认为,90年代的爱情变化通常是性关系。有些女青年说:普通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博大。既然爱他,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应该给被爱的人自由,不必等到结婚。巳经九十年代了,情脉无聊,我走在历史前面等。在追求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热恋,从边缘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行为。如痴如醉的拥抱、亲吻、爱抚激发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理性巳难以抵抗。

一项调查显示,44.67%的女性在半年内多次发生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情。根据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有吻、依偎、爱抚,在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性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各种自由观念近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流入和中国文化的泛滥,冲击了深刻文化积累的传统道德。有些青年盲目崇尚西方各种自由观念,想突破传统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一位女青年说:我们面对八方大潮的冲击,理性的女性也很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无法安抚现在青年矛盾痛苦的灵魂和肉体,她们的性观念自己和本能需要等号。

因此,一些女青年认为即使巳成熟,满足自己的欲望也是生理需求。“自己爱的幸福就好了”也有“怀孕害怕什么,性无罪”“女性不做一次人流不是完整的女性。在调查中,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重要,19.7%的性交后完全没有关系,说就这样等。观念发生变化,行为发生变化,她们的恋爱不知道如何理性地控制生活的舟子时,被欲望的火烧毁,发生了不应该早发生的性行为,也有和男朋友周期地发生关系的人,也有预感到两人不能结婚的人,但是那种特殊的关系还是一样的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结果。

关键词: 亲吻 性观念 性生理 性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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