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婷作为紧急避孕药,正确使用成功率约为85%-95%,实际效果受用药时间、个体差异、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影响。
毓婷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首剂12小时后需服第二片,延迟服药会显著降低避孕成功率。超过72小时服用基本无效,需考虑其他避孕措施。
通过大剂量孕激素抑制排卵或干扰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对已完成的排卵无效,若服药前已排卵,避孕失败率可达40%。月经周期中排卵期使用效果最不稳定。
体重超过70kg的女性药效可能降低,BMI≥25时失败风险增加2倍。消化吸收功能异常者血药浓度不足,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内分泌疾病人群效果可能打折。
同时服用利福平、苯妥英钠等肝酶诱导剂会加速药物代谢。呕吐腹泻影响吸收,服药后3小时内呕吐需补服。长期服用圣约翰草提取物等中草药也会降低药效。
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每月使用不超过1次,频繁使用会导致月经紊乱。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3天,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服用后可能出现恶心、乳房胀痛等副作用。
日常可适当补充维生素E和B族维生素缓解药物副作用,避免剧烈运动加重不适。服药后需观察下次月经情况,延迟超过1周需验孕。出现严重腹痛或异常出血立即就医,保持外阴清洁预防感染。建议建立包含短效避孕药、避孕套在内的多元化避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