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在未按规范使用、药物相互作用、体重超标、排卵后服用及呕吐腹泻等情况下可能失效。主要失效原因包括服用时间超72小时、同时服用肝酶诱导剂、女性体重超过70公斤、已发生排卵及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左炔诺孕酮类药物的有效性随时间延长递减:24小时内服用效果最佳95%,48小时内降至85%,72小时后仅剩58%。米非司酮类虽可延长至120小时,但超过72小时避孕失败率仍明显上升。
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抗结核药利福平、圣约翰草提取物等肝酶诱导剂会加速避孕药代谢。研究显示,同时使用利福平可使左炔诺孕酮血药浓度下降40%,避孕失败风险增加3倍。抗生素中仅利福平类有明确影响。
体重超过70公斤或BMI>30时,左炔诺孕酮类药物失败率显著升高。临床试验发现,超重女性服药后妊娠率是正常体重者的4倍,此时建议改用含乌利司他的紧急避孕药有效剂量达30mg或铜质宫内节育器。
紧急避孕药通过延迟或抑制排卵发挥作用。若女性已处于排卵期LH峰出现后12-36小时,服药时卵子可能已完成排出,此时药物无法阻断精卵结合。基础体温监测显示,排卵后服药者的避孕失败率可达25%。
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需立即补服,严重腹泻每日水样便≥3次也会影响药物吸收。胃肠炎患者服药时,建议选择阴道给药剂型如某些米非司酮栓剂,或改用不受消化道影响的避孕措施。
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仍需观察下次月经情况,若延迟超过1周需进行妊娠检测。建议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进食高脂食物以防影响吸收,可配合维生素C摄入以提高药物稳定性。短期内反复使用会扰乱月经周期,1年内使用不宜超过3次。有长期避孕需求者应选择短效避孕药、避孕套等常规方法,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服药后出现严重腹痛或异常出血需及时就医排除宫外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