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不赡养父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拒绝履行可能面临民事起诉或刑事追责,具体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
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该条款将赡养义务纳入强制性法律规定,违反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赡养义务包含物质保障与精神关怀两个维度。物质方面需提供基本生活费、医疗费用等经济支持;精神层面要求定期探望、关心父母情感需求。司法实践中,子女收入水平会影响赡养费具体数额判定。
父母可通过居委会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的,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的,依据刑法第261条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父母曾实施严重侵害子女权益行为如虐待、遗弃,经法院核实可酌情减轻赡养责任。但需提供充分证据,且不能完全免除基本生活保障义务。
法院可采取冻结账户、扣划工资等强制措施。2023年北京某案例显示,被执行人因长期拒付赡养费被强制扣划养老金账户,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建议家庭成员通过定期家庭会议明确赡养方案,建立共同赡养基金账户。老年人可提前通过公证遗嘱、意定监护等方式规划养老事宜。社区应加强普法宣传,对经济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子女确无支付能力的,可协助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但需保留相应证明材料。日常相处中注重情感沟通,避免单纯物质化赡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