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失败后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把握时间窗和适应症。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主要方式有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卡孕栓等方案,需排除宫外孕、药物禁忌等情况。
药物流产需在末次月经后49天内进行。超过7周妊娠时胚胎过大,药物流产失败率和出血风险显著增加。用药前需通过B超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可能。
需满足年龄18-40岁、健康状态良好、无严重系统性疾病等条件。禁忌症包括哮喘、青光眼、肾上腺疾病等,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或抗凝药物者需谨慎评估。
常用米非司酮阻断孕激素受体,48小时后配合米索前列醇促进宫缩。卡孕栓方案通过阴道给药软化宫颈。用药后需留院观察4-6小时,确认孕囊排出情况。
可能出现不全流产发生率约5%-10%、大出血发生率1%-3%等并发症。用药后7-10天需复查B超,残留组织超过15mm需行清宫术。体温超过38℃或出血量大于月经量两倍需急诊处理。
流产后应禁止盆浴和性生活1个月,避免剧烈运动。服用益母草颗粒等促进子宫复旧,必要时使用头孢类抗生素预防感染。两次月经正常来潮前需严格避孕。
药物流产后需加强营养补充,多摄入含铁丰富的动物肝脏、菠菜等食物,搭配维生素C促进铁吸收。每日保证8小时睡眠,避免熬夜影响内分泌恢复。可进行散步等轻度运动,但应避免游泳、瑜伽等可能引起盆腔充血的活动。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选择纯棉透气内裤,观察阴道分泌物性状变化。心理上可通过正念冥想缓解焦虑情绪,伴侣应给予充分情感支持。若出现持续腹痛、发热或异常出血,需立即返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