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性侵犯的侵权者,上世纪90年代,对儿童性侵问题的调查显示,少数侵权者是女性。在我国,也有媒体报道称,女性对孩子进行性侵犯。我国女性犯罪,有以共犯的形式,强奸未满14岁的幼女的猥亵儿童犯罪的共犯,有以协助男性住宿未满14岁的幼女的乱伦犯罪等。本研究表明,只有44.8%的学生可以认识到女性也可能对孩子实施性侵犯。提示我们在教育中,要告诉学生这个知识。
作为性侵犯的受害者,以往关注得比较多的是女孩。男孩也可被性侵犯,性侵犯也会对受害男孩产生不良影响,有的负性影响甚至会持续很长时间。这在一些人群基础的调查和案例报告中得以证实。如在我国一些地区,对学生童年期性虐待经历的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男生有3.0%~15.1%曾经历过身体接触性虐待。与没有童年性虐待经验的男性相比,有童年性虐待经验的男性容易产生抑郁感,容易产生自杀意念,吸烟,喝醉酒,卷入吵架,婚前性行为。
一些受害儿童对性侵犯的发生感到自责。预防性侵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告诉孩子,如果一个人对孩子进行性侵,不是对孩子造成伤害的错误。有研究表明,只有一半左右的学生才能认识到性侵犯的发生,错误不是受害者的孩子,而是侵犯者的错误。在教育中要注意教学生这个知识。
学生缺乏预防性侵的基本知识,反映家长与孩子的预防性侵问题缺乏沟通,或者家长本身也缺乏相关知识。这表明,我们应该关注儿童父母中性侵犯的预防知识的普及,促进父母与儿童的性侵犯预防问题的交流。
及时披露性侵案件,对阻止性侵的复发、及时治疗和帮助、减少性侵对受害儿童的伤害和心理影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