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紧急避孕药时需严格遵守用药时间、饮食禁忌及不良反应监测等注意事项。紧急避孕药主要用于无保护性行为或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其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通过抑制排卵、干扰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药物在事后72小时内服用效果最佳,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月经紊乱等反应,需结合个体情况做好健康管理。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发生后72小时内使用,服药时间越早避孕效果越好。超过120小时后药物有效性显著下降,此时应考虑其他避孕方案。单次用药后若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需要重新服用剂量,不可将药物作为常规避孕手段重复使用。特殊健康状况人群如重度肝肾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患者应咨询医生,乳腺癌患者禁用含激素类紧急避孕药。
用药期间应避免食用葡萄柚及其制品,该水果含有的呋喃香豆素成分会影响药物代谢酶活性。酒精摄入可能加重药物引起的头晕不适症状,服药前后24小时建议禁酒。如服药后2小时内出现呕吐需补服全剂量,腹泻超过24小时者也应考虑追加用药。药物可能引起突破性出血或月经周期改变,这种变化通常1-2个月经周期后可自行恢复。
用药后需持续观察月经来潮情况,如延迟超过7天应进行妊娠检测。出现严重腹痛、视力模糊、胸痛等症状应立即就医,这可能是药物罕见并发症的信号。建议将紧急避孕药使用记录告知常规妇科医生,便于评估长期避孕方案。服用紧急避孕药后1年内不应超过3次,频繁使用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建立科学避孕意识比事后补救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