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与心之间的不协调是引发冲突的根源,这种矛盾往往是促使婚姻破裂,夫妻离异的原因和前奏。不过,离婚并非直接由心理矛盾导致,它只不过是一根“导火索”。当夫妻矛盾达到定点,并且无法调和的时候,才会以离婚手段作为终结。
因此,心理矛盾在婚姻中占有很大分量。具体来说,促使离异的心理矛盾有三种。
矛盾一:夫妻价值观念落差大
价值观不一致引起的冲突是带根本性的,比如人生哲学,对幸福、成就、人生意义的看法,所追求的人生目的等。如果夫妻在这些方面存在不一致,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而对方总是“错误的”,那么在生活中一遇到相关的问题,就会相互指责,在行为上背道而驰。
价值观不一致是否导致夫妻冲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不一致程度,不一致程度越大,所导致的冲突就会越强烈;2、可调节程度,在一方或双方的宽容性大、柔性强的情况下,不一致可逐渐减少,接受度可逐渐增加。
矛盾二:“自我”的远离
“自我”的远离表现在下列方面:在利益上自行其是,基本利益相异。在结合目的上出于利已,爱对方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为对方奉献;在感情上逐渐平淡,即使转变为友谊,也易变而不稳定;在发生争执时坚持已见,互不让步;在评价标准上以其他人的行为作为尺度,而不是以内心的标准作为尺度;在心理治疗功能上,当对方处于痛苦和忧患中时,不提供心理安慰,不帮助对方缓解心理紧张;在心理适应上双方关系的协调过程缓慢,达到和谐状态异常困难。
矛盾三:夫妻“欲求不满”
需求不满包括下列方面: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到损伤;一方或双方的性要求得不到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正当感情需求如温存、体贴等得不到满足;夫妻中一方酗酒、纵欲或有其他过分要求,导致家庭花费过大、入不敷出;一方过于奢侈,导致家庭物质保障问题;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需求不同,在添置日常用具以及各自需要的开销方面存在差异;在休息、闲暇、爱好、娱乐活动中各有不同的需求和情趣等。
(实习编辑:赖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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