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姚先生今年1月22日在东莞一家中联大药房连锁药店花了36.6元买了两包“杰士邦”牌避孕套,姚先生吐露当时的想法:“因为外包装上写了“超凡持久”,每个男人都会想威猛一些,何况又是在正规药店买的,所以心里并没有在意。”
姚先生坦言,初次使用避孕套时,确实感觉到有明显的效果,性生活时间比以前有所延长。但是一星期内使用了三次后,姚先生开始感到不适,生殖器出现轻微炎症,他本以为是性生活时间过长所致,便停止使用该避孕套,症状也在一周之后不治而愈。但是,姚先生没有想到,在症状消失后,却发现自己的性能力明显下降,屡屡早泄,使得他苦恼不已。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天,姚先生向罗湖区法院交了近万元的诉讼费,将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和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因为这件事而带来的苦恼难以向别人诉说,我认为这里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姚先生说,因为他们夫妻生活不和谐,与妻子分居已经一个月有余了,在经历了各种苦恼后,他决定走法律程序,并向媒体诉说自己的遭遇。“其他的消费者可能也会碰到这种情况,但是很少人会站出来。”
原告控诉避孕套三宗罪
姚先生认为,两被告均是长期从事医疗用品经营的专业知名企业,却为谋求暴利,致消费者安全于不顾,故意将未经临床验证其使用安全性的涉案加药器械投入市场,故意对涉案产品进行虚假功效宣传,恶意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遭受到财产与人身损害。姚先生在诉状中,指出了该避孕套3宗罪。
被控三宗罪
1.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姚先生认为,涉案产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功能仅为避孕,并没有治疗早泄的作用,更没有获得“超凡持久”的功效认证。因此,二被告作为涉案产品的代理商与经销商对未经批准的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未经临床验证而上市销售
姚先生表示,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强制性的临床验证制度。涉案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并非三类加药器械,这意味着,该产品加药压根就没有经过临床验证其安全性,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
(实习编辑:蔡俊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