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效避孕药停药后通常间隔7天可继续服用。具体时间受药物类型、月经周期、个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影响,需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或医生指导。
不同短效避孕药的成分和服用方案存在差异。单相片药物通常需连续服用21天后停药7天;三相片可能采用24+4的服药模式。复方炔诺孕酮、屈螺酮炔雌醇等常见药物对停药周期有明确要求,错误间隔可能影响避孕效果。
常规用药方案设计基于28天月经周期。停药期间会出现撤退性出血,模拟自然月经。若周期不规律或停药后未出现出血,建议咨询医生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服药,避免激素水平紊乱。
存在血栓高风险、严重肝病或乳腺癌病史者,可能需要延长停药期或更换避孕方式。服药期间出现持续性头痛、胸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评估。
抗生素、抗癫痫药等药物可能降低避孕药效,需延长避孕措施使用时间。服用利福平期间建议改用其他避孕方式,停药后仍需等待至少28天再恢复短效避孕药。
需要推迟月经者可采用连续服药方案,但连续服用超过3个月需医生评估。流产后或产后哺乳期女性,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服药时间,非哺乳产妇最早可在产后21天开始服用。
建议服药期间定期监测血压和肝功能,避免吸烟及过量饮酒。漏服药物时应按说明书及时补服,连续漏服2片以上需采取额外避孕措施。选择短效避孕药前应充分了解药物禁忌症,40岁以上女性或长期服药者建议每年进行妇科检查。出现异常阴道出血或严重情绪波动时需及时就医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