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频道 > 生殖科普 > 计划生育

避孕: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妇女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11-06-14 16:23:42

避孕:不宜服用避孕药的妇女有哪些呢?

妇女有下列情况者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

(1)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或诱发高血压症,应慎用。

(2)急、慢性肝炎和肾炎者不宜服用。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3)已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塞病史者不宜服用。

(4)严重高血压,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较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高血压,应停服药。

(5)哺乳妇女不宜服用。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分泌影响婴儿,使婴儿乳房胀大,女婴子宫出血,同时还有抑制乳汁分泌作用。

(6)患生殖器官肿瘤、乳腺肿块和其它癌前病变或患癌症者,不宜服用。

(7)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8)结核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并定期到医院检查。

(9)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在病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10)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保证坚持服药,最好不要服用。

(11)平素月经量过少的妇女不宜服用,长期服用避孕药,会使子宫内膜萎缩,造成闭经。

(12)人工流产后的妇女,应在月经来潮一次之后服用。月经未来潮前不宜服用。

(13)患癫痫病的妇女,在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期间,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药物。

以上是对避孕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如有其它更多问题,那么您可以点击飞华两性健康频道:http://sex.fh21.com.cn/bj/

关键词: 月经 流产 人工流产 避孕

  • 最新推荐
  • 精选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