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生殖器疱疹的感染往往带给患者和家属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孕妇这种特殊群体。比起自己的身体健康来说,准妈妈们肯定会更加关注胎儿的健康和安全。那么,当孕妇患上生殖器疱疹能不能要孩子呢?孕妇应该如何进行生殖器疱疹的治疗呢?
1、新近感染者
如果在怀孕时孕妇首次感染了生殖器疱疹并出现症状(原发感染),在腹中的胎儿就很有可能会被传染。如果仅是复发,传染给腹中胎儿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如果在怀孕以前就出现过症状的孕妇并不必过于担心,如果婴儿出生时母亲的生殖器疱疹正在发作,刚出生的婴儿有被传染的可能。如果在生产时有症状出现,建议进行剖腹产来减少婴儿被传染的危险。在怀孕过程中尽量和医院医生保持联系并商量采取剖腹产来减少孩子在生产过程中被感染的危险。生殖器疱疹病的预防在于切断性传播疾病的传播途径。要隔离治疗病人及其配偶,努力减少传染来源。
2、妊娠早期
妊娠早期复发生殖器疱疹者应避免进行间歇治疗或抑制治疗。若因患者病情重或有并发症必须给予治疗时,应避免使用阿昔洛韦以外的药物,并控制阿昔洛韦用量在最小有效剂量之内。
3、妊娠后期
在分娩前4周内原发生殖器疱疹的孕妇,发生新生儿疱疹感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考虑行剖宫产,作阿昔洛韦预防性治疗。在妊娠患者中,阿昔洛韦等药物的使用尚有争议。孕妇使用抗病毒治疗要权衡利弊,并充分得到孕妇的知情同意,可选择的药物以阿昔洛韦为主,目前尚无阿昔洛韦致新生儿畸形的报道。正在接受长期抑制治疗的女性患者有意向或已经怀孕,建议停止抗病毒治疗。
4、原发或初发者
原发或初发生殖器疱疹的孕妇,建议用阿昔洛韦治疗,口服400mg,每日3次;有严重并发症而可能危及生命者,应静脉滴注阿昔洛韦。
5、频繁复发
频繁复发的生殖器疱疹妊娠患者,在近足月时,可用阿昔洛韦治疗以减少活动性损害的出现,从而降低剖宫产率。既往有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病史,但近足月时无复发迹象的孕妇,可不进行阿昔洛韦治疗。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患过生殖器疱疹的女性患者而言,如果打算怀孕但尚未怀孕,建议一定要进行治疗。治愈后,方可怀孕;若是已经有了身孕,则必须要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接受治疗方法以防止对胎儿的致畸性。
关键词: 生殖器疱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