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两个人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简称BVR)是一样的,所以当两个人结婚时,如果重叠而产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不足够,他们是不会进入教堂的。也许女人会对求婚的男人说:“我还须考虑一下。”三个月后两人结婚了,是双方都感到已经有足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
一个人的BVR是不断地在改变的,两个结了婚的人也是一样。他们各自的BVR改变了,所产生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也跟着改变。问题是,十年之后,他俩的共同信念、共同价值是增加了,抑或减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成长的男女,往往有以下的现象:
(1)中国人传统上很注重和谐,往往为了和谐而忍让。“忍让”其实不是解决,而只是延迟冲突的来临。结果像是一个坏了的苹果;果皮看来还好,而果肉已经全部变了黑色。所有有关的人都生活在痛苦之中。溯其原因,是孩童时没有人教我们如何面对冲突和处理冲突。
(2)孩童成长时往往从身边成人身上接受了很多信念,而凭这些信念塑造出一个“自己应该是怎样”的身份,为了坚持这个虚拟的身份,这些人会不顾内心的感受和事情具有的其他可能性而去坚持一些信念的执行。一个女孩与一个男士结婚是因为他有上进心,而十年后分手是因为他更有上进心——把时间全放在事业上。这个女孩需要痛苦的经验才学到上进心不是她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她小时家长和成人不断给她灌输:男子最重要的是有上进心。
结婚时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不足不一定就决定这段婚姻不会成功,盲婚也有好的结局。决定的因素是两人结婚后能否在各自的BVR变化上有共同的方向,因而发展出足够的共同信念和共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