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发现,在学历、社会经济等条件相同的状况下,做同样工作的胖女性会比一般体重的女性少5%的收入。发表这份研究的薛诺(Jennifer Shinall)指出,雇主明显对求职者有肥胖歧视。 薛诺说,肥胖女性找工作时常因为身形而处处受限,肥胖男性却不会有这种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胖男性和一般身形的男性的职场待遇相差不大,收入也差不多”。 长期研究职场歧视的薛诺说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惊讶,这反映了人们社会对肥胖的歧视。
美国得州曾有一家公立医院拒绝身体质量指数(BMI)大于35的应征者,雇主的理由是“这样才能胜任照顾病人的工作”。专栏作家库恪(Rachel Cooke)解释,乍听之下以BMI作为雇用标准是出自健康考虑。但BMI无法衡量一个人是否健康,生活习惯才是重点,常常运动的胖女性很有可能比成天坐着不动的不胖女性还健康。库恪认为,以BMI作为雇用员工标准是基于对肥胖者的不当刻板印象。
两年前也曾有研究指出,比起体重为平均值的女性,超过平均体重13磅(6公斤)的女性每年少赚九千美元(约新台币28万);而严重肥胖的女性甚至会少赚一万九千美元(约新台币5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