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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频率怎么算合适 不同人群有差异

发布时间:2014-08-13 09:26:56

任何事物都是“过犹不及”,就像性爱,完美的性爱能够让夫妻身心更加健康,促进感情的和谐。但是过度的性生活却会对健康造成影响。性生活的次数,贵在一个“合适”。但是怎么样的性频率算合适呢?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群要不同对待。

性频率受多方面影响

性频率多少算合适,这是存在个体差异的。每一个人性活动量都是不同的。一般来讲,频度因人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年龄、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而异。

新婚夫妇频率高一些

对于新婚夫妇来说,正是蜜里调油的感情,性交次数通常会多一些。有些新婚夫妇,在蜜月里几乎天天作爱,其中新婚之夜,连续交合4-5次,甚至白天也闭门做爱,但也应该适当地加以节制,不宜过度。有人调查,男子性生活的次数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在22-25岁期间,每周3次;32-35岁,每周2次;在41-45岁,降到每周1次。当然,这只是个平均数。每个年龄组都有很大差别,有些人多到一天数次,而另一些人则少到每月一次。所以不能仅从性交频率上来判定性交是否适度。

性生活不要勉强自己

在过性生活的时候,无论频率多少,仅仅从生理上来讲,那么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大小,在产生性兴奋时,只要不是勉强的,又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那么就可以过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虑上一次隔了多长时间。所谓勉强,女性中是指屈从于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则是: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靠着看黄色书刊或录象来“激发”自己,甚至强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因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后,都会在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内不再产生性反应。它是对男人的一种自然保护。假如此时勉强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于是认为地破坏自己的不应期保护,这当然对身体有害。

 

性学大师:潘绥铭

性频率适度的客观标准

由于性学家们的观点也有出入,导致有些人对性频率的把握有难度。因为有的医生让其多过几次性生活,而有的医生却加以限制,究竟怎么做才更有效呢?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假如在性交后第二日或几日之内,出现身体不适、精神倦怠、疲惫等情况,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认为是过度了,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

男性的性生活更易过频

相比于女性来说,男性的性生活次数更容易过度。在有些男子看来,性交次数越多越能显示男人的力量和尊严;也许,他们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觉得应该全力满足妻子的性要求。因此,当他们已经从性生活中得到快感之后,还会继续强化自己的性意识,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再度勃起,用意志的力量支撑疲备不堪的身体进行性生活,这无疑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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